近年来,公司党总支在上级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与公司改组发展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内生动力、外树形象。特别是2018年,公司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成立了“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由公司党总支书记王力军任组长,明确责任部门,责成专人负责,制定了《国资运营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案》,从多角度入手,对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提升工作、补齐短板,以精神文明创建为抓手,进一步培育了公司人人崇尚文明、人人实践文明的良好风尚,进一步完善充实了公司企业文化内涵,为公司改组发展提供了动力支持。
1月14日,内蒙古国资委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正式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命名表彰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系统文明单位(标兵)的决定》(内国资文明委字〔2019〕1号),公司被授予“自治区国资委文明单位”称号。
下一步,公司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作为公司长期性、系统性的任务,长期巩固,持续推进,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自觉以先进榜样为标杆,争创文明单位标兵,让精神文明成为公司改组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和不竭力量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