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组建自治区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基金合资管理人,推动转型升级基金尽早设立和运营,国资运营公司与珠海雷石在前期达成共识的基础上,经过多轮的沟通和对接,双方于2018年8月14日在国资运营公司九楼会议室正式签订了《内蒙古自治区国企转型升级基金管理人合作协议》,协议明确了合资管理人的工作计划、运营机制、组织架构、管理模式、团队组建、利润分配、过渡期间管理等内容,进一步细化了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的签订标志着自治区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基金合资管理人组建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为自治区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基金的设立和运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双方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长期、紧密、有实效的全面合作,国资运营公司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不断加强与珠海雷石密切配合,加快推进转型升级基金合资管理人设立工作。